藏宝阁卖家帮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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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出售装备、金钱、召唤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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游戏中到“贸易车队总管”处对虚拟物品、召唤兽、银两或角色进行“出售”寄存的操作。贸易车队总管在游戏中有三个位置:长安(433,182),长安(271,45),建邺衙门(8,12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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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浏览器中进入“藏宝阁梦幻站(http://xyq.cbg.163.com)”,用游戏账号登录藏宝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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点击上方导航[我要卖> 未上架物品],可以查看到在游戏中通过NPC寄存出售的物品,目前处于“未上架”状态。点击物品右方“上架”按钮,进行上架操作。物品上架且公示期结束后,就可以被其他玩家浏览并购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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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提示输入物品的价格(对应单位人民币)以及上架天数。点“提交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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价格符合系统标准(标价最高为99999元,最低为10元。),经过玩家确认无误后,上架成功,物品可以在 [我要卖 > 已上架物品] 中查到。
注:交易成功后系统将对卖方收取一定的发布寄售信息的信息费,信息费从所得货款中划扣,道具/召唤兽类信息费=交易额*1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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梦幻币:标价需要高于5分人民币/1万梦幻币。梦幻币被买家购买后,货款需要3天的考察期后才能被使用和提现。考察期内可以在[我要卖>已被订购的物品]中查询。
注:交易成功后系统将对卖方收取一定的发布寄售信息的信息费,信息费从所得货款中划扣,游戏币类信息费=交易额*5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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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出售角色
寄售许可规则(满足以下条件的角色才可以出售)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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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) 等级≥69级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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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) 登录时已使用了将军令或密保卡,且绑定时间≥90天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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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) 未处于体验状态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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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) 携带金钱未超上限,没有系统负债,没有在藏宝阁有寄售物品或未取出的物品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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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) 没有正在报名参加移民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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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) PK开关关闭,没有被通缉、禁言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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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) 角色没有因严重使用外挂被隔离的记录(如不符合,寄售时系统将会有提示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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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)角色阴德不低于500.
出售流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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步骤一:登记等待。
在贸易车队总管处进行登记角色;
贸易车队总管在游戏中有三个位置:长安(433,182),长安(271,45),建邺衙门(8,12)。和其中任何一个对话都可以登记进行角色交易。
角色交易登记期为14天。在登记期间可以正常游戏,每次上线都会收到提示正登记角色交易,角色可随时到贸易车队总管处取消登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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步骤二:标价上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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完成登记后的7天内到贸易车队总管处将自己寄售到藏宝阁并设置价格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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登记完成后,需要在7天内进行寄售操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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角色交易向卖家收取交易费(交易费从卖家出售所得中扣除),买家不收任何手续费。向卖家的收费标准:
交易额3000元以下:60元
交易额3000元以上:交易额*1%+30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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步骤三:交易结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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角色被买家购买后,所得款项将被放入出售角色所在通行证账的网易宝账户中。登录网易宝(https://epay.163.com)即可进行提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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若没有被买家购买,将角色下架后即可在游戏内取回所寄售的角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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寄售角色注意事项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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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)寄售后角色将被冻结,禁止除以下情况外的游戏操作:
取回寄售,好友管理及聊天,当前、私聊、夫妻、帮派。
在寄售冻结期间,角色上线仍然会计算点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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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)一旦进行角色寄售,该角色的游戏数据将不再能够作为客服专区找回密码、解除恶绑、清空安全码等服务的参考依据;(因为该角色的绝大多数数据都会在藏宝阁显示出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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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)寄售前请确认与该角色有关的大小号绑定的小号下的物品已经取出。因为角色交易成功后,该角色不再属于您,所绑小号下的物品也难以取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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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)寄售后藏宝阁可显示:已使用的装备、法宝、召唤兽装备,道具栏的装备和少部分高级物品,法宝栏前20个。孩子只显示已经携带的。其他如:房屋、社区、行囊、仓库、商店等则不会显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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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)显示未加锁物品及召唤兽,显示已加物品锁的物品及召唤兽。其他特殊类型锁物品及召唤兽将不显示(包括银锁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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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)角色登记时候会被记录电脑的登录IP信息,在寄售时将有安全检查。如登录地点差异过大则无法进行寄售。虽然这给极少数的玩家带来了负面困饶,但仍是一项重要措施,能有效防止警惕性不高的玩家被骗。为避免不必要的麻烦,请您务必在IP稳定的环境或常用上网地点进行登记及寄售,如果您出现此类情况,建议您回到原来的地点或原电脑上操作。